(一)学校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各招生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方针、政策与规定。
2.制定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4.以纪委、监察处为主体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监督和复议办法,并选派专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巡查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1.招生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执行学校统一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会同相关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代表共同研究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建立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并据此进行培训、考试和录取。
(2)组织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库命题和考核工作,进行考核记录和成绩评定。
(3)确定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的加试(以下简称跨学科加试)形式和组织命题、考试、成绩评定等。
(4)对本院复试和跨学科加试的组织过程以及录取结果负责。
招生工作组统一组织本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组长由学院具有博导资格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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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招生工作组的组成(含组长)应不少于5人,除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员外,其他组员由相应专业的博导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的组员不少于3人。组织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员不少于2人,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如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亦由负责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的组员负责组织,招生工作组的组成(含组长)不少于3人。
复试考生较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工作组下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跨学科加试的实施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可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导担任,小组成员要求同复试工作组。如跨学科加试采取面试形式,其加试小组组成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含复试小组)组织复试时,另须安排具有专业知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复试秘书1名,协助复试组织与复试记录填写等。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跨学科加试(如采用面试形式)全程录像录音,由学院保存备查至新生入学。
2.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含思想政治审查)。
(2)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复试记录表、复试科研情况表、成绩材料等,以备核查和存档。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组成应不少于2人,成员由学院博导或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构成。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