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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单独录取程序

2017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录取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1 09:29:00 解决时间:2018-11-17 09:06

满意答案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2)已被我校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取得联系,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文件规定,3月28日前拟录名单在院校网上公示,拟录名单同时上报省招考院;3月31日前拟录名单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各院校单招拟录名单公示后,不得对拟录公示名单进行增减,不得再受理考生放弃或确认参加单招确认申请。4月1日-4月4日考生在招考频道网上确认,4月5日8时-4月7日18时前考生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参加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3)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录取数据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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