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英语、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及中职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为笔试。
2、考试时间:
时 间科 目4月22日9:30-11:10英语11:30-13:10数学4月22日15:00-16:30综合测试
3、考试地点: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拉萨市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