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dz/)。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疆地区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017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