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在四川省单独招生计划为26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7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及形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3月14日。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3月24日 8:30-16:3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地点请见当日校区内告示)
5、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方式: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zs.***/)上公布。报考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过四川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上四川省划定的高职(专科)控制分数线。
2、考试时间:3月25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时间 科目
时间科目3月25日9:00-11:30文化考试13:30-17:30综合测试3、考试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双流县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第十六条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报名人数所占报名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日-4月9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网(http://zs.***/)。拟录取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于4月12日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优惠政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我校认定符合资格后,不参加文化考试,只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合格后,由我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录取申请,审批通过者可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于3月20日前将获奖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表彰文件复印件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参加综合测试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带到考试地点审核。
第十八条奖、贷、助措施: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十九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国标代码专业及方向学费计划社会管理学院690201民政管理3850 260名540703物业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3850社会工作学院690101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3500医学院620201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4200殡仪学院690305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3850软件学院610205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方向)7800电子信息工程方向610102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外语学院670205商务日语空中乘务商务英语旅游管理(英语方向)旅游管理(韩语方向)应用英语(学前英语方向)3500文化传播学院660214传播与策划影视编导法律事务文秘3520艺术学院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设计方向)7500商学院630302会计证券与期货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3500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5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7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