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并填报《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附件6)和《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附件6)。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7年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