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至2017年6月30日),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2)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3)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执行。
2017年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