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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17年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7 21:13:00 解决时间:2019-01-27 14:59

满意答案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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