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