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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10:43: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0

满意答案

二、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7名。

  ??????????? 2017-05-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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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
一、招生专业、方向学科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方向:财政学(税务)(单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
二、招生人数招生计划7名。(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基本学制3年(在校长学习年限5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时间
六、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复试时间预计在2017年3月(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及录取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单独考试的4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十、收费标准1.学费按3年收取,初定为每人每年3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应用经济学专业财政学税务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
九、学习方式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南校园。第一、二学年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后第三学年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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