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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民商法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2017年中山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民商法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收费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0 21:29: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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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1.学费按3年收取,初定为每人每年3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 2017-05-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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