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见该院招生简介。
(三)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院系(附属医院)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开题后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http://graduate.***.cn/ gra08/g08b/g08b03/17277.htm)。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n/zsw)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
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单位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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