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ChangshaElectricPowerTechnicalColleg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3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主办,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成立教授、名师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潜在专业素质测试。
第八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2017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00人,分3个专业。
专业名称科类层次学制计划数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文、理科高职专科330供用电技术文、理科高职专科330火电厂集控运行文、理科高职专科340
以上分专业计划为初定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2017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