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市统一划定的资格线上,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划定的合格线上,学校按照普通文理科、对口高职分类分专业划线,以各专业汇总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在汇总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素质测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其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素质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四、如因专业志愿不平衡,出现部分专业有计划缺额进行二次征集志愿时,学校将对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学校进行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直接认定其考试成绩),并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预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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