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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监督机制

2017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章程监督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0:06: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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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61969050。

  ??????????? 2017-05-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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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考生录取确认:学校于2017年4月15日-21日将所有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18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确认书。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2017年4月19日学校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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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2门,总分600分)(1)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2)职业技能测试(学校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进行面试,总分300分)。(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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