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省内招收各专业的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其中重庆市考生专业成绩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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