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扩大实施教育部确定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自主招生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和我市确定的市属本科高校一本批次面向农村学生的招生计划(地方专项),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升入重点大学的人数。继续实施全科教师、全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资格审查具体流程和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准确无误。
贯彻落实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重庆市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细化和规范考生加分资格的审核程序与公示程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弄虚作假,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
规范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精神,招收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等招生类型的高校,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严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完善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肃处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违规行为,确保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安全、平稳、公平、公正。要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梳理总结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规范测试管理,逐步提高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录取要求,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管理。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333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106号)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政策,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保证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严格政策,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