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责任。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照顾资格、各类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