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18:59:00 解决时间:2018-03-28 08:47

满意答案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

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235号),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235号),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22号)要求,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可报考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时考生应选择与在学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类别报考,但须具有与选考专业综合考试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持对口的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等(艺术类除外)。高职对口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专业仅限经市教委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从2018年起,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对口招生。

  ??????????? 2018-03-28 08:47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人为本,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五、以人为本,优化招生宣传服务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高考招生改革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主动服务,加强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期间对考生的咨询、指导。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严肃纪律,严厉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行为
七、严肃纪律,严厉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精心组织,积极稳步实施招生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积极稳步实施招生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10号)的精神,坚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积极探索符合教育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内容和方式(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四、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监管责任。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照顾资格、各类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