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就读于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含本科层次)贯通培养模式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筹实施转段考试招生。
1.招生院校: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含本科层次)贯通培养模式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
2.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内容分别由转段招生的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程分值各150分,满分450分。
总分:750分。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高职专科阶段对应专业,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本科阶段对应专业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获得证书层次、等级按相关规定赋予相应分值。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组织办法由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各专业选定的考试课程,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双方学校要共同制定职业技能考试方案,包括测试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4.录取办法:有关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要按照一体化贯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综合考核,对在籍学生按一定比例实行过程淘汰或集中淘汰,完成前一阶段规定各门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对口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者,由对应的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单独实施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资格审核、招生院校考核公示后实施录取。
5.免试条件: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转段考试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