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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2017年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1:22:00 解决时间:2018-03-28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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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

(2)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5.艺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空乘空保统测成绩*0.6;重庆市在空乘空保类统测合格考生中选拔。

6.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4)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6)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

(7)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

(8)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9)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的投档方式择优录取;重庆地区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前10名且英语不低于80分的首次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8.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学生志愿与学校办学实际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9.“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类)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课程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教师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赴美国进入合作大学的相应专业学习(英语须达到对方相关要求,未能赴美学习的继续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大学的毕业条件,分别授予我校和美方合作院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和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121项目实验班学生需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该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垫江县、万州区、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1.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1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 2018-03-28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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