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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2017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31 10:21: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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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成绩要求: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我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6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3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我院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 2017-05-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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