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响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招生改革,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具有一定专业发展潜质的优质生源,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培养了近7万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院位于世界榨菜之乡——涪陵,占地3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2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49亿元,馆藏图书6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320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6258万元,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22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学院有教职工336人,专任教师262人,教师中博士1人、硕士80人,教授11人,副教授111人,双师素质教师170,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25人,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2017年招生专业有34个。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探索和实践“校校、校地、校企合作”的协同办学模式和“三个三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专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提高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2017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高职对口考生,具备2017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017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