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今年高职单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公平、公正。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印发的《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与社会中介、培训机构挂钩违规开展生源组织、培训等现象。类似现象一经发现,单招院校首先应在第一时间展开查证和维权行动。市教委将对存在买卖生源、委托或允许中介机构介入高职单招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院校,将采取一票否决,并处以减少招生计划、取消单招资格等惩罚。
附件:2017年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院校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2017年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院校名单
重庆工程学院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10月27日印
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严肃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