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自愿迁户的原则,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