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7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2条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CollegeofElectronicEngineering)。
第3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1965年,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创建;
2001年,升格更名为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977年,重庆无线电技工学校创建;
2003年,更名为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合并建校
2007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南区)、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合并组建命名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连续两届(2009年、2014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并获二等奖1项;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获“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示范中心”和“重庆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双示范院校称号,2015年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称号。学校占地1358亩,固定资产14.2亿元,校舍建筑面积51.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0355余名,馆藏图书127万册;教职工1046人,其中博士在读博士70人、教授71人(二级教授2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63人。有两位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位专家被聘为教育部一级行指委委员;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以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发表EI、SCI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259篇,承担了技术服务研发项目500余项。学生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奖675项(国家级569项),其中多个团体、个人奖项代表重庆实现重大突破。。
第9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2017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普通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