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上由机关各部门的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各系部学办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勤工助学工作。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勤工助学的相关工作,确保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7年勤工助学时间分为2017年3月1日-6月30日和2017年9月1日-12月31日两个阶段。
(三)、各部门需按时上报《勤工助学考勤表》。上报的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30日。
(四)、其他事宜可咨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电话:023-85557152。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开展勤工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