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报考院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3)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我院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2017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