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422 李老师
学院监督电话: 夏老师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3月8日
2017年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硕士生复试复试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