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B)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C)考生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3×(3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70%);
注: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即为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硕博连读生初试总成绩为在校期间
课程成绩平均分*3;“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总成绩为学院笔试所考成绩。
(D)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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