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
申诉邮箱:shiyis@***.cnhuodq@***.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http://yz.***.cn/view.php?nid=929)。
本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
附:个人陈述.doc
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17-3-8
2017年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监督及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