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议
复试成绩公示后5日之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2331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本细则,联系电话:023-65112331
重庆大学软件学院
2017年3月7日
2017年重庆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结束后,分专业根据*终考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