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65106242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重庆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