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计算
将考生的初始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5%+复试总成绩/4×45%
2.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排序,于2017年3月19日上午12:00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3.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即复试总成绩/4)低于60分;
(2)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
(3)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低于60分者。
4.关于学业奖学金的说明。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其中A等学业奖金的比例约为70%;C等学业奖金的比例约为30%。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生均获得同等国家助学金,定向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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