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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大学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及程序

2017年重庆大学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办法及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01:31: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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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招生简章查询

重庆大学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重庆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重庆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重庆大学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凡报考重庆大学艺术类专业(含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到重庆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105286)。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

报考125300会计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501建筑设计”、“502城市规划设计”和和“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为6小时)。

2.初试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含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的考试由我校安排。

(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3)初试成绩由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3.复试

在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以后,我校将通知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复试具体内容:请咨询相关学院(或中心)。

复试地点:重庆大学各招生学院(或中心)。

复试时间:2017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重庆大学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

1.重庆大学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下旬发出。

2.新生应于2017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我校将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如需申请学生宿舍,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毕业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 2017-05-1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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