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
报考125300会计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501建筑设计”、“502城市规划设计”和和“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为6小时)。
2.初试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含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的考试由我校安排。
(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3)初试成绩由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3.复试
在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以后,我校将通知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复试具体内容:请咨询相关学院(或中心)。
复试地点:重庆大学各招生学院(或中心)。
复试时间:2017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重庆大学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2017年重庆大学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