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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