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对复试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2、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3527
2017年重庆大学经管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合格线的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