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待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入围学生再正式填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所填自愿在招生限额范围内选择学生。对未按规定填报导师或者所填导师未选取的拟录取考生,将由学院安排导师;不服从学院安排的拟录取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017年重庆大学经管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