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023-65678938
2017-03-13
2017年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