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考生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
(4)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527
航空航天学院
2016年3月10日
2017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