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1.备选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上海、浙江考生须符合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2.备选生高考志愿填报时,在“高水平艺术团”批次(若无“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则必须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
3.备选生须于6月30日之前登陆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专业志愿栏必须填报5个有效志愿(不能空缺或重复),否则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二)录取办法
A类等级: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依据测试成绩、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B类等级: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重庆大学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终模拟调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投档成绩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依据测试成绩、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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