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我院将实行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占50%、标准复试总成绩占50%。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入学考试总成绩=标准初试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标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4.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寄发调档函、合同或协议等。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发调档函、定向合同或协议等。
6. 2017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2017年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