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9578007。
3.按照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4.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17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