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各学科须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含1名秘书),负责相应学科的复试工作。除秘书外的小组成员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秘书须为本学科讲师以上教师,秘书不参与考生评分。
4.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学科的复试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于6月4日前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2017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