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初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3.对未完成的专升本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征求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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