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安排在各县(市、区)户籍考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供名单,学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体检。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当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学校。
5、录取。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017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招录与招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