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老师持本人身份证及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内含领取准考证的学生信息),或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11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到各考点学校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
2.考生可于12月2日上午9:00—下午4:30到考点熟悉考点、考场等相关情况。
3.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交卷离场。
4.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外,不准携带其它任何物品。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场,违者作考试违纪处理。
5.交通、就餐、住宿等信息,可向各考点学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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