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2017级新生第一年在杨汛桥校区就读,第二年起到杭州校区继续学习。)
第五条 学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计80名。具体如下:
专业类别专 业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选考科目普通类财务管理四年1020000物理历史技术普通类土木工程四年1020000物理思想政治技术普通类文学与传播类四年1518000不限普通类计算机信息类四年1018000化学思想政治技术普通类资源环境与科学类四年2018000不限普通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1520000化学历史技术合 计80
第六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校普高统招计划。
第七条 报考条件: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且5C(含)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5、我校认可往届高中毕业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八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考生按专业(类)志愿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3月7日。
4、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登录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站(http://zs.***.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图片形式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文件上传严格按照系统顺序进行,图片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
5、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用A4纸打印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
(2)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材料(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4)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并上传。
第九条 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成立材料评审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终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评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
第十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2017年浙江树人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