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1、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4日10:00-16:30。
(2)报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大学杭州拱宸桥校区。
报到时,符合本条第四款所列“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请递交获奖证书原件,供学校审核。
报到时,符合本条第四款所列“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请递交获奖证书原件,供学校审核。
2、测试时间、地点
(1)笔试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
面试测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
面试测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
(2)测试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大学杭州拱宸桥校区。
3、测试内容
(1)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签字笔)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提前至3月25日。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4、成绩评定
(1)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测试和素质特长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综合测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90分)+素质特长(10分)。
(2)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满分为10分。素质特长以考生提供的奖状、证书为主要依据,具体由学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认定。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的即可获得素质特长分10分:
序号类别竞赛(项目)名称获奖等级备注1学科竞赛类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省级三等奖及以上须以第一作者参加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须第一发明人3语言文学类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全国性中学生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含特等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4艺术特长类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级(含)以上 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前8名 5体育特长类省体育局审核批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4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3名
序号类别竞赛(项目)名称获奖等级备注1学科竞赛类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省级三等奖及以上须以第一作者参加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须第一发明人3语言文学类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全国性中学生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含特等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4艺术特长类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级(含)以上 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前8名 5体育特长类省体育局审核批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4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3名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专业(类)”填写为第一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须与所填报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5%+学校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计1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成绩15%35%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成绩15%35%50%
第十五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七条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后通知为准)
程序日程安排日期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 2017年2月17日-3月7日 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3月7日-3月11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3月11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醒完成缴费3月11日-3月19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3月22日-3月24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报到3月24日综合素质测试3月25日(笔试);3月26日(面试)考生可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月31日-4月7日学校招生网公告入围分数线及公示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月31日—4月14日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15日高考志愿填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提前批志愿及相应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入学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2017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程序日程安排日期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 2017年2月17日-3月7日 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3月7日-3月11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3月11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醒完成缴费3月11日-3月19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3月22日-3月24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报到3月24日综合素质测试3月25日(笔试);3月26日(面试)考生可登陆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月31日-4月7日学校招生网公告入围分数线及公示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月31日—4月14日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15日高考志愿填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提前批志愿及相应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入学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2017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二十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招生QQ群: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招生QQ群: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浙江树人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缴费完成后,根据日程安排,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类似问题答案